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谈到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强调“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为进一步引导全校党员干部修身正德、律己守廉,以良好家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在全省开展“德润三秦”家风建设活动的工作方案,学校纪委决定在全校开展“德润三秦”家风建设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关于严格家教家风,引导党员干部修身正德、律己守廉的重要部署,坚持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结合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培育和弘扬新时代家风美德,教育引导学校广大党员干部讲纪律、守规矩、倡廉洁、重家风,以良好家风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为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活动主题、时间、对象
活动主题:“德润三秦”家风建设
活动时间:2021年5月—9月
活动对象:面向全校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机关、教辅各单位开展,重点动员和组织全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
三、活动内容
(一)立家风
坚持培树新风,大力倡导党员干部自觉以德立家、以廉治家,以好家风促进好作风、涵养党风政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1.校纪委在校园网主页转发“省纪委监委联合省妇联印发的开展家风建设活动的倡议”,并在校纪委“纪检监察网”开设专题活动栏目。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和机关、教辅各单位就倡议内容和校纪委关于开展家风建设活动工作方案向本单位党员干部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2.通过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支部会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
3.启动家风建设活动,动员和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新时代好家规好家训,订立或修改完善家规、家训。
(二)践家风
坚持知行合一,通过开展系列主题实践活动,着力将好家风好家训融入全校党员干部日常生活和行为规范。
1.结合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深入开展“传承红色家风、涵养初心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同时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及其家属赴革命纪念馆和旧址、廉政教育基地、家风馆等参观学习。
2.组织开展家庭成员互致廉洁寄语、经常性进行廉洁提醒、共同守廉护家活动等,促使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
(三)书家风
坚持生动展现,通过家书、书法等更具有温情、直观贴近的方式,讲家事、说亲情,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传承好家风、弘扬好家教。
1.组织开展“清风寄家书寻找传家宝”主题征文活动,校纪委将对各单位报送的征文进行评选表彰,并择优向校内媒体推荐。
2.组织开展“好家风好家训”书法、美术作品征集活动,校纪委将对各单位报送的作品进行评选表彰和展览。
3.组织开展家风、家规、家教、家训征集活动,校纪委将对各单位报送的党员干部家风、家规、家教、家训进行展览。
(四)议家风
坚持以评促学,通过开展系列评选和学习讨论活动,掀起学家风、议家风、育新风热潮。
1.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和各单位挖掘、评选本单位党员干部传承崇廉尚洁好家风的“清风好家庭”、文明家庭、道德模范,向校纪委报送推荐材料(每种类型限报1个家庭或1名个人)参加校内联评联选,并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2.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和各单位可通过举办廉洁家风大讲堂、优秀家训家规和家风故事分享会等方式,使优良家风深入人心。
(五)诵家风
坚持广泛参与,通过集中组织与自发自愿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方式与新媒体手段相结合的方式,鼓励调动党员干部诵读好家风好家训。
1.开展“三秦好家风”系列微视频、“我的家风故事”线上分享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校纪委将对各单位报送的作品进行评选表彰,并向省纪委监委推荐展播。
2.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优良家风特别是红色家风主题诵读活动,可依托《清风传家》《严以治家》《经典家训品读》和《红色家书》等经典书籍举办朗诵活动,或召开家风家训读书交流会等。
(六)扬家风
坚持宣传引领,通过深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积极推介活动开展成果,营造有利于好家风培育、传承、弘扬的良好氛围。
1.积极宣传报道本单位开展家风建设活动的工作动态,营造浓厚氛围。
2.校纪委及时发现和总结各单位开展家风建设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向省纪委监委媒体推荐。
四、工作要求
加强党员干部家风建设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学习贯彻中省纪委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全校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和机关、教辅各单位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家风建设活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围绕“立家风、践家风、书家风、议家风、诵家风、扬家风”等六个方面,充分鼓励和调动党员干部及其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广泛性、创新性,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特色亮点、精品成果等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清风好家庭”、文明家庭、道德模范申报材料和党员干部家风、家规、家教、家训征集表(申报和征集表格分别见学校“纪检监察网”-“资料下载”栏目),“清风寄家书寻找传家宝”主题征文,“好家风好家训”书法、美术作品,“三秦好家风”系列微视频,“我的家风故事”线上分享作品,报送截至时间为2021年9月20日,请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和机关、教辅各单位报送至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行政楼509室),电子版发送至jw@xsyu.edu.cn,校纪委将根据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评选若干优秀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