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石油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各院(系)单位党组织,各院(系、部),机关、教辅、后勤各单位: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
中央印发的《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和制度创新。《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各院(系)单位党组织、各单位要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真正使党的纪律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入心入脑,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深入开展《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
各院(系)单位党组织、各单位要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中心组学习、党课及党员学习规划中,要集中一段时间加强学习教育,确保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心组学习达到100%,党员知晓率达到100%。同时,要将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坚守党的纪律。
三、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
各院(系)单位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学习贯彻落实,特别是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带动其他纪律的严格遵守和坚决执行。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自觉按照高线、底线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和管理,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到实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广大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中共西安石油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1月10日